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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名!唐山一地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 最新公告!邯郸1地招聘辅警!

发布时间:2024-09-18 11:50:55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485名!唐山一地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 最新公告!邯郸1地招聘辅警! 

485名!唐山一地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

转自:唐山广播电视台

?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5名。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85名,其中市直、镇街事业单位综合类165名、医学类45名、教育类275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原为滦州市户籍人员或配偶为滦州市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滦州市的,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科专业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2023年退役安置在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8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面向退役安置到滦州市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符合报考教师岗位条件的1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

7.面向“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定向招聘1人。“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指服务于滦州市的2009年至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已考取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职工的除外。

8.单位名称为滦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岗位)、滦州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岗位)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今年新设置的岗位,此岗位统一招聘人员选岗后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滦州市人民医院或滦州市中医医院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调到选岗确认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至7月5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至7月6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的账号名、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登录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

4.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首页的报名流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综合类岗位人事代理人员按放宽政策不限专业,但被报考单位聘用后,已取得的职称可能会出现因职岗不符不能聘用的情况,请相关人员谨慎选择报考单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前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8.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满足社区基层治理需要,拟招聘11名社区工作者(非在编人员)。招聘条件为:具有滦州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综合类岗位报名人员可兼报社区工作者岗位。在面试落选的人员中,结合本人意愿,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未完成招聘计划,则在综合类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本人意愿,以空余岗位1:2的比例选取人员进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人员录用后按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开考比例

综合类、医学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教育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岗位不限制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类、医学类、教育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7月17日9:00起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其中综合类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11、12)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综合类其他岗位、医学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教育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面试前由组织、人社、教育、卫健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详见滦州市人民政府网。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资格复审地点:滦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滦州市新城文兴道18号)。

(三)播音与主持岗位试岗性评价

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11、12)采取笔试、试岗性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岗性评价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上镜形象、音质音色、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进入试岗性评价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确定试岗性评价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试岗性评价);若试岗性评价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0:1,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试岗性评价。现场打分,从试岗性评价合格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试岗性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试岗性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试岗性评价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时刻保持联系畅通、随时关注滦州政府网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和试岗性评价确定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请考生关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方式:

综合类、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教育类面试按不同岗位名称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种形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227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其它岗位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采取蛇形分组方式面试,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总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11、1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由组织、人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市组织、人社部门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教育类统一招聘人员第一个聘用期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详见《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外)。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30-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形成压缩文件投递到指定邮箱lzswjjrsz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86355。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限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 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一份;

(4)医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特别提示:选聘面试时间与公开招聘面试时间为同一天)

1、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并及时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公示

1、考核:考核由人社部门结合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来源:中国唐山


最新公告!邯郸1地招聘辅警!

馆陶县公安局

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馆陶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馆陶县常住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8日(含当天)。

5.男性净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6.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7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9月1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org.cdhyjob.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请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审核通知以短信、报名系统消息形式进行发送,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短信导致考试环节延误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用户注册协议》,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具有应提供所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件的义务;且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流程,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2)网上报名须在首页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点击登录,仔细阅读《会员注册协议》点击同意,输入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进入会员中心后点击→报名/考试,选择相应考试→点击岗位名报名,进行填表、电子版资料上传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准时开启、关闭,请考生注意缴费时间。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个环节不予退费,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审核(包含未审核及重新提交者)。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公告、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310-8061770。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8日-9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能测试

完成报名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1.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体测通知单》。

2.报名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测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共有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打印《体测通知单》。

5.注意事项: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五)现场审核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需本人亲自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现场审核需要携带资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中专、大专学历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无需提供)、退役士兵和消防员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退伍兵无需提供)、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本人个人征信记录。

(六)外科检查

现场审核通过者参加外科检查。

外科检查内容(身高、视力、色盲、纹身、体重)及标准参见上文招聘条件相关条款。(外科检查项复查次数不超过1次,考生需当场申请复查)

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外科检查,外科检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笔试

笔试设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馆陶县主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有作弊、缺考、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

3.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职业道德、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为5分钟;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各岗位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分数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烈士子女或配偶、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武校、体校、警校毕业生;具有警务辅助工作经验人员(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4.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在网上查询综合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http://org.cdhyjob.com/)上进行公布。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填写《馆陶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并到所在居委会(街道委员会)或村委会开具鉴定材料(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由县公安局治安、刑侦、法制、禁毒、国保、政工分别进行严格核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从事或参与同应聘岗位履职相关营利性活动、是否存在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考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统一分配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长期从事留置看护任务。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工资参照原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实行层级化管理,享受层级补贴待遇。

六、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在网上查看相关信息。

经报名、体能测试、现场审查和外科检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后,县公安局集中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聘用人员因个人思想、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县公安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馆陶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馆陶县政府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监督电话:0310-286607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馆陶县公安局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7日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db: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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